关于征缴禽业分会第一届会费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0000-00-00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处
禽业分会各位理事:
经你省(市、区)家禽业协会(畜牧局、畜牧兽医总站等)推荐,并经中国畜牧业协会确认,在今年11月28日召开的中国畜牧业协会业分会第一届代表大会上你被选举为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对你的当选表示祝贺,并请你认真履行理事的义务,为我国禽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会费征缴工作已经开始,理事单位会费一届(四年)共1万元(其中包括单位会员会费、理事活动经费、牌匾费等),常务理事单位会费一届(四年)共2万元,请于2003年4月15日前一次性交纳。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各分会理事所在单位即是中国畜牧业协会单位会员。
会员的权利
(一) 有对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三) 免费获赠协会主办的刊物(中国禽业导刊);
(四) 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交易会、博览会、展示会、展销会、研讨会等活动,并享受会一定幅度的优惠;
(五) 享受在协会主办的刊物发布信息、刊登广告的优先权和优惠政策;
(六) 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七) 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国内、外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
(八) 有权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九) 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十) 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二) 积极促进协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协会声誉;
(三) 积极参与和协助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四) 宣传、普及畜牧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品种;
(五)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搞好本职工作;
(六) 按时注册、交纳会费;
(七) 完成协会交办的事宜。
协会是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它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协会正常开展活动的根本保证。会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其主要用于:
(一) 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材料、牌匾徽章等开支;
(二) 协会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三) 召开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等会议的部分开支;
(四) 举办全国性交易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对会员单位给予优惠部分的补贴;
(五) 对会员单位赠阅刊物的补贴;
(六) 推动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开支;
(七) 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八) 办理会员提案和社团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费开支。
户 名:中国畜牧业协会
开户行:北京市农行朝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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