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及优秀企业和个人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0000-00-00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秘书处
中畜协〔2009〕004号
各蛋鸡生产企业和蛋鸡行业工作者:
为表彰全国蛋鸡生产企业和行业工作者为我国蛋鸡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促进中国蛋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国畜牧业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及蛋鸡行业优秀企业和个人奖”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的对象为全国从事蛋鸡养殖的企业和个人。评选活动共设企业奖三项,分别为“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2008全国蛋鸡行业科技创新奖”和“2008全国蛋鸡行业优秀团队奖”,个人奖二项,分别为“2008全国蛋鸡行业年度人物”和“2008全国蛋鸡行业杰出女企业家”。具体评奖要求见“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及蛋鸡行业优秀企业和个人奖”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不收任何费用,欢迎各蛋鸡生产企业和蛋鸡行业工作者积极参加本次评选。
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大厦A座9层
电 话:010-58677700转871、875、878、877 58677825
传 真:010-58677809 邮编:100028
联系人:王忠强 吕淑艳 张晶鑫 宫桂芬
E-mail:jqy@caaa.cn 网址:http://www.caaa.cn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及蛋鸡行业优秀企业和个人奖”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使评奖工作规范、有序地顺利进行,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安排,特制定“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及优秀企业和个人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宗旨
表彰全国蛋鸡生产企业在我国蛋鸡行业发展中所取得的最新成果,展示优秀蛋鸡企业和个人在发展中的新战略、新方向和新思路。
第二章 工作机构
中国畜牧业协会为本次奖励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奖励政策、指导和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是该奖的评审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奖项进行评审。
评审办公室设立在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第三章 奖项设置
一、企业奖
(一)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
(二)2008全国蛋鸡行业科技创新奖
(三)2008全国蛋鸡行业优秀团队奖
二、个人奖
(一)2008全国蛋鸡行业年度人物
(二)2008全国蛋鸡行业杰出女企业家
第四章 申报条件、要求及标准
一、申报所有奖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奖
1.主营业务为蛋鸡(从育种到商品代各代次)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种鸡生产企业应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在本省同类的蛋鸡生产企业中排行为前五名内(由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
3.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二)个人奖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蛋鸡事业;
2.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蛋鸡事业的发展;
3.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4.对蛋鸡行业的发展贡献突出。
二、申报要求
(一)必须按要求提交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格(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www.caaa.cn”下载)及电子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从2009年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奖标准
(一)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评比标准
1.综合指标
(1)2008年末净资产
(2)2008年蛋鸡(各代次)饲养量、年末存栏量
(3)2008年蛋鸡(各代次)销售量
(4)2008年蛋鸡(各代次)销售额
(5)2008年蛋鸡(各代次)销售利润
(6)2008年上缴税金
(7)2008年社会公益投入
(8)2008年科研投入
(9)2008年末员工人数
(10)2008年员工平均收入
2.其他指标加分
(1)国家级农业产业化企业按5分计算,省级农业产业化企业按2分计;
(2)企业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表彰按5分计算,省级奖励按2分计;世界级奖励按照2个国家级计算;
(3)同一内容获多项奖励,只计一次最高奖。
(二)2008全国蛋鸡行业科技创新奖
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意识,拥有自主独立研发的产品和核心技术,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方面有重大举措,创新成果得到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认可;可参照“全国蛋鸡企业20强”评选标准。
(三)2008全国蛋鸡行业优秀团队奖
具有三人以上的团队,团队具有较强的协作能力,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团队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有重大举措,团队成果得到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认可;可参照“全国蛋鸡企业20强”评选标准。
(四)2008蛋鸡行业年度人物奖
1.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所在企业在全国同类企业中排名前五位;
3.长期积极组织蛋鸡行业活动;
4.面对重大灾难、突发事件能够挺身而出;
5.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五)2008蛋鸡行业杰出女企业家奖
1.从事行业工作20年以上;
2.取得省部级奖励2项以上;
3.长期参与组织蛋鸡行业相关的活动;
4.从事的工作对解决蛋鸡行业的实际问题有较大贡献,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五章 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日期内将材料报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二)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初审名单,发现有未按要求上报的退回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名单进行综合评审,产生拟奖名单;
(四)拟奖名单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奖项目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办法(如需保密,请注明),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五)公示期满后,中国畜牧业协会确定最终获奖企业和个人名单,并对获奖的企业和个人在“2009中国蛋鸡行业发展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
第六章 附则
(一)2008全国蛋鸡企业20强及优秀企业和个人奖评选不收参评企业和个人任何费用,颁奖仪式接受国内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和赞助;
(二)本办法由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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