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活动 > 通知公告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活动 > 通知公告 >

关于商请推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2017-10-14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原发表日期:2017-10-14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附件1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推荐条件

一、企业单位

1 、承认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2 、企业在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家禽养殖业及相关行业 ( 饲料、兽药、设备、服务 ) 中规模较大,有广泛的影响 , 省内同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前 30 名;

3 、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畜牧业的公益事业;

4 、本人须是企业的代表,在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并热衷于协会和行业工作。

二、科研教学单位

1 、承认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2 、与家禽业生产、管理、市场紧密相关,如从事家禽育种、饲养、兽医、管理、销售、加工等教学与研究人员;

3 、本人须在该行业有一定的造诣,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判断分析能力;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职称;

4 、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家禽业的公益事业。

三、协会与管理单位

1 、承认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2 、能代表本区域行业与行政管理人员;

3 、本人须在该行业内有一定的造诣,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判断分析及组织能力;

4 、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威信,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家禽公益事业。

附件2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权利

1 、有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分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3 、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4 、优先在分会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发布科研成果和产业信息;

5 、优先参加分会举办的贸易洽谈会、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推介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并享有优惠政策;

6 、优先参与分会组织的国内外培训、考察、交流、合作等活动;

7 、有权要求分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8 、有权要求分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9 、审议分会的工作总结,参与制定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

10 、理事单位免费发展本单位 10 名工作骨干人员为协会个人会员 (不含高级会员、终身高级会员) ;

11 、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二、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义务

1 、廉洁自律,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遵守协分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分会决议;

3 、维护行业利益,带动本行业在地区乃至全国的发展;

4 、参加分会理事会会议,完成分会交办的事宜;

5 、积极参与和协助分会组织各项活动,支持和组织各项公益事业;

6 、积极向分会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7 、宣传、普及畜牧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品种;

8 、积极促进分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分会声誉;

9 、按时注册、缴纳会费 ( 见禽业分会的会费标准 ) 。

附件3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

一、信息服务

(一) 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和中国禽业网: 是协会主办的畜牧行业综合性网站,在全国同行业中影响实力排在前三名,大部分指标名列第一,每天有超过 3 万人浏览该网站。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

1 、信息发布: 为理事单位免费发布企业新闻、产品宣传、招商引资、招贤纳士等信息。

2 、信息提供: 根据理事单位业务范围,提供相关及其上下游产业发展和相关的业务信息;给每一位理事每周发送协会监测的中国家禽市场相关数据的电子文档。

3 、理事单位推广: 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主要位置放置理事单位视频宣传片,利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广理事单位,树立理事单位形象,打造理事单位品牌;在中国家禽业导航网页加入理事单位链接,提高理事单位网站的知名度。

4 、网站共建: 协会信息中心将与理事单位共同建设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和中国禽业网,理事单位安排一位专职信息员(有一定的畜牧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基础并经协会培训),协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网站信息上载入口,信息员可以无障碍地将行业新闻、区域行业信息、理事单位信息借助网站及时传递出去。达到中国畜牧业信息网“从事行业公益事业、共建行业网站、推广理事单位品牌、推动理事单位发展”的目的,合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畜牧行业门户网站和家禽业门户网站。

(二) 中国家禽行业上网工程建设: 为没有网站的理事单位建立网站;有网站的将与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和中国禽业网建立免费链接,扩大理事单位推广力度。

(三) 刊物与通讯: 在协会主办的刊物和通讯以及在各种大型活动的会刊等媒体和资料上优惠宣传推广理事单位;赠送每位理事《畜牧业 DM 杂志》、《中国禽业导刊》、《中国家禽》、《国际家禽》和《国际畜牧》杂志各一份。

(四) 行业发展大会: 在每两年举办一届的分品种行业发展大会上,进行相关理事单位品牌展示、推广和推介(根据推介、展览展示的内容,免费或优惠收取相应的费用)。

二、交流合作

(一) 促进合作,共谋发展: 根据理事单位的业务范围和实力,促进上下游产业理事单位之间的合作;推动会员单位之间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助理事单位做大做强,共谋发展。

(二) 搭建理事单位交流合作平台: 根据行业发展,把握行业动态,适时举办各种发展大会、高层论坛、研讨会、贸易洽谈会、展销会、培训班等,重点促进理事单位的合作与发展。协助理事单位到会长、副会长和其他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参观和学习考察。

(三)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外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协会、管理机构以及理事单位的友好往来,掌握其家禽业发展动态信息,同时将理事单位的信息向国外同行业传递,促进国内外家禽业的交流与合作。协助理事单位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及设备;组织国内理事单位赴国外相关理事单位考察学习;组织参加国外相关的畜牧业及家禽业展览会。

三、宣传推介

(一) 理事单位推介: 利用信息网络、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宣传推广理事单位,让世界了解理事单位,创造理事单位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

(二) 产品推介: 根据理事单位要求,举办各种产品推介会(根据推介会内容,免费或优惠收取相应的费用),并利用信息网络、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宣传推广产品。

(三) 品牌推介: 协助理事单位树立品牌意识,增强品牌效应,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广品牌,打造地区、国家、世界名牌。

(四) 向政府推介: 向国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推荐理事单位及其名优产品。根据理事单位的实际生产情况,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等。

四、协调、维权

(一) 协调关系: 协调理事单位与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与协会(行业)、理事单位与政府的各种关系,推动理事单位发展。

(二) 维权服务: 分会及时反映理事单位呼声,将其合理建议、意见传递给政府、行业,维护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理事单位和国内及国际合作者间的纠纷。

五、咨询指导

(一) 信息咨询: 根据理事单位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宏观政策、市场行情及分析、行业信息等的咨询。

(二) 技术指导: 分会专家根据理事单位要求进行技术指导与咨询;针对理事单位特点进行个性化服务。

六、优惠政策

(一) 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 分会协助理事单位申报国家、地方各种项目,争取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二) 协会活动优惠政策: 理事单位享受协会主办的交易会、展览会、论坛会、研讨会、推介会、培训班等活动的一定优惠政策。

附件4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推荐汇总表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姓 名

 

单 位

 

业务范围和规模

 

地 址

 

邮 编

 

职务 / 职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推荐

单位

意见

 

推荐人签字:

单位盖章

此表供推荐单位和推荐人用。若推荐人数较多,此表复印有效,或登录网站 www.caaa.cn 下载。

表于2012年3月31日之前发至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秘书处邮箱jqy@caaa.cn或传真010-58677809,58677700-871复印有效,并可在www.caaa.cn网站上下载。

文件下载:中畜协(禽)函〔2012〕001号.pdf

文件下载:中畜协(禽)函〔2012〕00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