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自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0000-00-00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中畜协函〔2017〕69号
广大家禽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家、专家、生产者、管理者:
中国家禽业协会成立于1992年。2001年,中国畜牧业协会成立,中国家禽业协会并入大协会成为禽业分会,现三届理事会即将届满。在广大会员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在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地方协会、相关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下,禽业分会重点围绕家禽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服务手段、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以会员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化服务、搭建行业交流合作平台等为手段,想会员所想,急行业所急,努力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利益、当好政府参谋,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为中国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民政部、农业部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畜牧业协会章程等,禽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将于2017年12月任期届满时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举产生禽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现进行会员单位确认及自荐环节。请将理事单位候选人自荐表和理事候选人自荐表(附件4、附件5)填写完整,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将加盖公章后的表格邮寄或发扫描件至禽业分会秘书处。
附件:
1.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自荐条件
2.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权利、义务和享有的服务
3.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分会理事会成员费用的规定
4.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单位候选人自荐表(点击此处可以下载)
5.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点击此处可以下载)
6.关于申请自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的红头文件(点击此处可以下载)
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306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88699 传真:010-883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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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海军(15011362214) 田连杰(13911127665)
腰文颖(13581508034) 吕淑艳(13683381490)
宫桂芬(13701209695)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自荐条件
一、企业单位负责人
1.企业在全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养禽业中规模较大,且具有广泛影响,在省内同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前列;
2.企业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家禽产业公益事业;
3.本人须是企业的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人员,在协会代表企业从事工作或活动,在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热衷于协会和行业工作;
4.承认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二、管理单位与行业协会负责人
1.在所辖区域和行业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家禽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或地方行业协会负责人;
2.在行业内有一定的造诣,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分析能力;
3.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全国畜牧业公益事业;
4.承认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三、科研教学人员
1.与家禽业生产、管理、市场紧密相关,如从事动物育种、饲养、兽医、管理、加工等教学与研究的人员;
2.本人须是行业学科带头人,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判断分析能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遵纪守法,愿意从事全国家禽产业的公益事业;
4.承认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热心协会工作。
附件2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的权利、义务和享有的服务
一、理事的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并享有优惠;
(五)有权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七)审议本协会工作总结,参与制定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
(八)理事单位可免费发展本单位5-20名骨干人员,为本协会个人普通会员;
(九)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二、理事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行业利益,带动地区乃至全国本行业的发展;
(三)积极促进协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协会声誉;
(四)参加每年一次理事会,完成协会交办的事宜;
(五)积极参与和协助协会组织各项活动,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支持和组织各项公益事业;
(六)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七)宣传、普及畜牧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品种;
(八)廉洁自律,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九)按时交纳会费。
三、会员与会员单位享有的中国畜牧业协会提供的服务
(一)信息服务
1、中国畜牧业信息网是畜牧行业综合性网站,可为会员单位提供:
信息发布:可为理事单位免费发布企业新闻、产品宣传、招商引资、招贤纳士等信息;
信息提供:根据理事单位业务范围,提供有关行业发展等信息;
企业推广:利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推广宣传理事单位,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
网站共建: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中心,与理事单位共同建设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可为理事单位提供网站信息上载入口。理事单位安排一位专职信息员(应具有一定畜牧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基础),可以无障碍地将行业新闻、区域行业信息、企业信息借助网站及时向外传递,从而实现“从事行业公益事业、共建行业网站、推广企业品牌、推动企业发展”的目的。
2、上网工程建设:可为目前没有网站的理事单位建立网站;对有网站的理事单位建立免费链接,提供良好的服务,扩大宣传推广力度。
3、协会刊物:可利用本协会主办的刊物或通讯、各种大型活动的会刊等媒体资料宣传推广理事单位。
(二)交流合作
1、促进合作,共谋发展。根据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积极促进上下游产业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会员单位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助企业做大做强,共谋发展。
2、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根据行业发展实际,适时举办各种发展大会、高层论坛、研讨会、贸易洽谈会、展销会、展览会等,有重点的推进理事单位的合作与交流。
3、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与国外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协会、管理机构以及企业的友好往来,将理事单位的信息向国外同行业推荐传递,了解掌握更多、更新、更快的畜牧业发展动态信息,推动国内外畜牧业经济交流与合作。
(三)宣传推介
1、企业推介:利用信息网络、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宣传推广企业,让国内外同行业更多的了解企业,增进交流与合作机会。
2、产品推介:根据企业要求,可协助企业举办各种产品推介会,或利用信息网络、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加大宣传,推广企业产品。
3、品牌推介:可协助企业打造地区、国家、世界名牌产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广品牌,提高品牌效应。
4、向政府推介:可协助会员单位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推荐理事单位及其名、特、优产品。
(四)协调、维权
1、协调关系:协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行业协会、企业与政府的各种关系,促进企业发展。
2、维权服务:及时反映理事单位的呼声,将其合理建议和意见,传递给政府及行业,维护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咨询指导
1、信息咨询:根据企业要求可提供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市场行情与分析及行业信息等。
2、技术指导:根据理事单位要求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与咨询,并针对理事单位特点开展个性化服务。
(六)优惠政策
1、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可协助理事单位申报国家、地方有关项目,争取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2、协会活动优惠待遇:理事单位可享有协会主办的展览会、交易会、论坛会、研讨会、推介会、发展大会等多项活动的优惠待遇。
附件3
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分会理事会成员费用的规定
中国畜牧业协会是非营利组织,协会经费的来源之一是会员的会费,根据协会关于会费的规定,禽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的会费标准和交纳方式按照协会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经营性单位:
会长单位每年2万元,本届(2017年~2022年)会费10万元。
副会长单位每年1万元,本届(2017年~2022年)会费5万元。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4千元,本届(2017年~2022年)会费2万元。
理事单位每年2千元,本届(2017年~2022年)会费1万元。
说明:
1.对已交纳会费的中国畜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单位,再兼任分会职务时,会费只按最高职位交纳一次。
2.理事单位,又担任会长、副会长单位的,会费只按最高职位交纳一次。
3.理事会成员的会费在当选之后一个月内交纳。
附件4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单位候选人自荐表
编号: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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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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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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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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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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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国企□集体□私企□合资□ 股份□外企□社团□政府□ 事业□科研院校□ |
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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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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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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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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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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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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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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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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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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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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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营 业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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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简 介 (包括公司现状、主要产品等,可在表后附单独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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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业 务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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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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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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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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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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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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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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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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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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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 |
① ② |
年生产量 |
① 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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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曾获荣誉 (获得国家、省级荣誉的时间及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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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国内外学会、协会和商会及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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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及联系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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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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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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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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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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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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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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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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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选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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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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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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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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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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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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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单位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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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业协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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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简介可另加附页,加盖公章附在表后,快递至中国畜牧协会禽业分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306室),同时请将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gaohaijun@caaa.cn。
2.为了便于联络,请务必将法人代表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填写清楚。
3.此表可在www.caaa.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
附件5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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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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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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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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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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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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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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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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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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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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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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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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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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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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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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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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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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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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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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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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